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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(草原全媒·正北方网记者 艾文涛)3月31日,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发布通告,清明节期间首府部分道路分时段施行交通管制。
清明节临近,首府祭扫场所集中于城区北部大青山沿线,清明节期间生态路车辆较多,交管部门决定于2023年4月4、5、6日,每日6时~15时对部分道路采取如下交通管制措施:
一、禁止所有大、中型货运机动车在北二环辅路 (西二环至兴安北路段)、成吉思汗大街(通道北路至兴安北路段)、通道北路、S104省道(太伟滑雪场至大学城段)、呼伦北路、哲里木路、兴安北路、呼哈路、生态路通行。
二、呼哈路(大青山街至生态路段)采取由南向北单向行驶,生态路(呼哈路至坡底村段)采取由东向西单向行驶,原生态路Y371乡道(古路板路口至野马图路)采取由西向东单向行驶。
三、去往祭扫场所的车辆,请自觉服从现场交警指挥,按照提示标志通行。陵园、公墓门前两侧50米范围内道路,严禁停放各种车辆、摆摊设点。车辆停放在规定的临时停车点。
四、交管支队将根据交通流量情况,对机动车在上述道路实施临时分流、管制措施。社会车辆出行请提前选择好出行方式、时间、线路。